1:銷售員從開始沒有說解購買樓房詳情,先自行羅到購房籌再算 2;在樓房發售簽署認購書時,銷售員沒有在場解答合同內容 3;在簽售認購合同后,曾多次聯系銷售員了解合同內容都沒有接電話聯系不上,聯系上稱沒有時間 4;在了解合同付款方式后,本人知道購買樓房以裝修合同與毛坯房合同形式簽售雙合同,因此首付超承受力購買,與銷售員溝通要求退回定金,銷售員提出以他人名字轉讓認購樓房,但要收取10000元作為轉名手續費方可轉名 5;按照認購合同本應2013年10月2號簽署正式合同,銷售員說因政府購房政策所限,國慶期間銷售樓盤中心不能同時網簽多套樓房,所以推遲到12月都未能簽約,到2014年1月份另一名銷售電話通知我如不去簽署合同就當我自動放棄認購樓房(所說明銷售中心沒有嚴格規章制度銷售樓房,放任銷售人員兒戲銷售,不能盡職盡責解說購買情況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