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主題:重慶萬科地產所售“悅灣”項目涉商業欺詐行為 | |
投訴目標:萬科地產重慶分公司 | 投 訴 人:劉女士 |
投訴時間:2014-07-24 | 投訴地區:重慶市 |
尊敬的領導: 本人為重慶萬科悅灣,南區2號樓1幢606房的業主,于2013年6月購買了萬科悅灣的房子,在購房時由于本戶型沒有做樣板房,只能參考圖紙進行了購房,2014年6月30號萬科通知接房,結果驗房時發現房子根本不是當初想買的樣子,質問開發商員工為何房子和售房合同上的圖紙不符,其回答房子是照施工圖所建。 我回到家仔細看購房合同才發現原來售房合同上附有兩張圖紙,其中一張為“房屋平面圖”另一張為“房屋戶型圖”兩張圖上的尺寸完全是自相矛盾!房屋平面圖上陽臺寬度為2米,但戶型圖上寬度卻只有1.3米,相差有0.7米之多(平面圖上蓋有測繪局印章,戶型圖為萬科私自打印,沒蓋任何印章)。根據國家房屋建設審批的有關規定,房屋驗收以平面圖為依據.但是,如果銷售房屋時開發商為了某種目的,故意用和平面圖不一致的戶型圖引誘客戶購買的,屬于商業欺詐行為! 由于萬科未按照原圖紙施工,導致陽臺內空實際尺寸只有0.9米(房屋平面圖上尺寸為2米)根本無法滿足生活需要,并且陽臺上裝空調的格柵門由于陽臺變窄后根本就無法打開。 房屋的玄關處在售房合同上注明是要貼地磚(其余房間鋪復合木地板)但萬科以只有玄關鋪地磚不好看為由拒不按合同執行,全鋪了復合木地板,拒不整改。 房間內唯一的一個廁所窗戶只能打開7CM,如果向外打開多了的話就會抵到生活陽臺的玻璃門上,真的不知道生活陽臺的玻璃門哪天就會不小心被打壞,向萬科提出此問題后,萬科以這個窗戶的位置在原戶型圖上已有體現,業主購買房時已應該知道此情況了。試問哪個買房子的業主會知道圖紙上畫的窗戶是一扇打不開的窗戶呢? 上述三個問題在萬科的工地開放日我就給客服提過,客服以全部都完工了為由明確答復不會修改。在今天6月30日萬科悅灣的交房活動中,本人在驗完房后再次向萬科提出整改要求,并向萬科提交了書面的<拒接房,并要求整改通知書>(萬科客服有簽收,本人已留底)。至今日即7月24日,萬科除了在收到本人遞交的拒接房通知書時回復說不管接不接房,物管費都要從6月30日開始收取,從此和本人再無任何聯絡,本人所提之問題亦無任何的改善! 另在接房的前幾天從規劃局網站上發現萬科公然對已售出的房子申請規劃調整,更可恨的是我們所購買的小區居然是按萬科規劃調整后的方案來建的!也就是說,萬科把房子都已經建好了還差幾天就要交房了,他才來申請規劃調整!萬科居然敢藐視我國法律未批先建!是誰給了他這天大的膽?萬科根本就沒有按之前報規劃的圖紙來建房子,但他居然順利的通過了各種驗收,敢問我們的規劃局,建委的同志們就一點都沒有發現嗎?還是發現了裝作沒有看見呢? 感謝規劃局的領導們嚴格按國家規定對萬科悅灣的規劃變更進行了公示,并進行了詳細的說明,廣大業主從中發現了諸多嚴重影響居住品質的因素,所以大家都投了反對規劃調整的選票。故萬科悅灣到目前都必須按原規劃建設小區。 本人在此之前多次聯系萬科,要求其解釋為何售房合同上會有兩張不同尺寸的圖紙,為何房子陽臺建成后和圖紙相差很大?萬科均不作正面回復,只是說反正房屋面積多退少補就可以,不要要求太高!要接房去交半年的物管費來接就是!試問這是不是商業欺詐呢?《物管法》上并沒有規定接房必須要先交半年物管費,他這是不是又違法了呢? 由于萬科自恃是上市公司,根本不把我一個小小的業主放在眼里,我也沒有辦法聯系上萬科的高層,所以特到315投訴,相信黨和政府會為我們這些普通百姓討回公道,能讓萬科正視他的違法行為。本人要求萬科退房,并賠償由此帶來的一切損失。(如果萬科不承認售房合同上兩張圖紙不一致,本人愿意提供售房合同原件舉證) 現場照片和合同附什我將發致您指定的投訴郵箱,請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