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辦理一年寬帶服務時,口頭確認是一年4M網絡包年600元,沒有其他的附加條件。因為多次出現網絡故障,且解決效率極低,因此,不再續約,換移動的。根據我們的理解,我辦理的是包年服務,且一年費用我已預交,因此,合同期滿雙方服務合同應該是自動終止。但網絡到期日前接到電信電話,通知費用快到期,要續費。我告知不再續約,電信告知,必須帶身份證到電信公司進行業務取消,否則會被自動轉為包月全約,合且,網絡因為沒交費會被停掉,但包月費用會一直產生,直到正式取消業務。這種情況后來聽我同事說在廣東也是這樣,甚至我一個同事還因為不了解情況因此白白多付了2個月的費用。 而且電信還為辦理取消業務設置障礙,周末其他業務都可辦理,就是取消業務不能辦理,取消業務只能在周一到周五辦理,我們上班族周一到周五哪有時間辦理。 跟業務員理論,業務員還理直氣壯說不服可以去告。 還難想象現在還有這么牛B的服務態度。 請問這個應該算是霸王條款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