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4-01-15 20:43:08在當當網購買六個口罩,訂單號:7343498766,發貨時間:2014-01-16 16:02 | 配送公司:EMS電話:EMS包裹號:5004608836602。按當當網規定,貨物5天內送達,因未在5日內收到貨,我曾多次致電當當客服要求取消訂單,當當客服回復只需拒絕簽收即可。2014年1月26日快遞電話通知我取快遞,因距發貨已經10天,我在電話中告訴快遞員拒絕簽收。,不久快遞公司給我打電話說給我放在了門衛,我明確告知其我拒絕接受快遞。此后當當顯示我的交易于2014年1月26日確認收貨。我曾十余次撥打當當客服電話并發郵件要求處理這件事。當當只退還了部分費用,并稱其余費用為郵費不予退還。并且當當記錄私自改為確認收貨時間:2014-2-8 13:49:08。 此事系當當單方面違約所致,要求當當立即糾正,并作出解釋及道歉,并承諾以后不再出現此類事故。多次與當當客服交涉,未能滿意處理,因此投訴當當網!謝謝您的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