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主題:蘋果公司拒絕免費維修在保的IPAD MINI2 | |
投訴目標:蘋果電腦公司;直信創鄴公司(蘋果電腦佛山市授權服務中心) | 投 訴 人:梁先生 |
投訴時間:2014-08-12 | 投訴地區:廣東省 |
本人于2014年4月份通過蘋果網站(http://www.apple.com.cn)網上購買蘋果IPAD mini平板電腦(型號:PE277CH/A IPAD MINI RETINA WIFI 32G GRAY)一臺,一直按蘋果網站的使用說明正常使用,并無任何拆解及維修。2014年7月22日,該平板電腦出現無法開機的故障。 于是本人2014年7月23日將該平板電腦送至蘋果電腦廣東省佛山市的授權服務中心直信創鄴公司要求進行免費維修,該中心工作人員檢查通過檢查確認了設備沒有任何外觀損傷,告知現場沒有檢測設備,只能返廠檢測,本人唯有接受。 2014年8月1日該蘋果公司授權服務中心通知該設備返廠檢測不通過,理由為擅自維修/改裝,并出具了所謂的檢測報告,不能進行免費保修。本人的設備一直正常地使用,并無任何拆解、改裝,并且還在保修期內無理由進行擅自維修/改裝,本人對此不予接受。本人當場撥打蘋果公司服務電話4006272273投訴,其后蘋果公司與服務中心溝通,提議再次返廠檢測,本人當時唯有同意。2014年8月11日該蘋果公司授權服務中心通知該設備再次返廠檢測不通過,理由為擅自維修/改裝,并出具了所謂的檢測報告,不能進行免費保修。本人對此不予接受。 眾所周知IPAD mini 平板電腦沒有任何螺絲,只能通過蘋果公司的專業設備才能拆開,一般人一旦擅自拆解將損壞外觀,但蘋果公司的兩次檢測均單方面認為設備經過擅自拆機并改裝,以此推卸免費保修或更換新機的責任,本人對此不予接受。 目前該平板電腦尚在蘋果公司授權服務中心處,本人尚未取機。 本人不接受蘋果公司及其授權服務中心直信創鄴公司單方面的所謂檢測結果。 本人請求佛山市消費者委員會協助維權,本人要求蘋果公司及其授權服務中心根據新消法、三包規定為本人免費維修該平板電腦或更換同型號同規格同配置的全新設備(IPAD MINI RETINA WIFI 32G GR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