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主題:京東自營面膜致嚴重過敏近毀容消費者索賠醫藥費千余元被拒 | |
投訴目標:京東 | 投 訴 人:鄭女士 |
投訴時間:2016-05-18 | 投訴地區:河北省 |
本人5月15日晚敷用自京東自營店購入的“百雀羚 八杯水保濕水嫩面膜”,16日早起床后發現整個面部紅腫變形、長滿大塊紅斑、發燙發硬、瘙癢刺痛。遂即火速前往衡水市哈勵遜國際和平醫院(國家三級甲等綜合醫院)就醫,確診為“過敏性皮炎”并接受診治。 16日當天中午本人持加蓋公章的醫院診斷證明、病歷、醫療收費票據、臉部紅腫照片、京東訂單信息、剩余未用面膜照片等,向京東提出醫藥費、退貨款、誤工費等合計1100余元的賠償。多次致電京東客服,京東均以“需內部相關部門鑒定”、“需走公司內部相關流程”、“很忙”等諸多理由拖延。 17日下午17時許收到京東電話,竟以“診斷證明為非正規醫療機構所開”為由拒絕賠償。隨后本人多次致電京東討說法,全都被掛斷拒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