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主題:山木培訓惡意不給退培訓費 | |
投訴目標:山木培訓 | 投 訴 人:唐女士 |
投訴時間:2016-06-20 | 投訴地區:北京市 |
我6月18日和朋友一起去山木培訓咨詢會計課程。當時老師就讓當場繳費,我說我需要回去考慮一下,下次來再來繳費,因為我孩子在老家,才6個月,我可能上不完課就得回老家了,所以我需要再跟家里協商清楚再說。當時也跟老師說我我有這么個情況,是準備回老家的。但是當時老師跟我說下周6月20就要開新課了,下次來就來不及了,讓我先報,我就先報了。報完名繳費完,老師說7月初才開課。結果我周末回家跟家里商量,家里老人身體不好,孩子又太小,讓我提前回老家,我課程就學不了了。我6月20號就馬上跟老師說我上不了課,要退費,也說明了原因。老師讓我找財務,我找財務財務說我是惡意退費,剛報完就退,說退不了。我說那我要是上過課再退你更不給退了呀,她說是,說反正你錢交了就別想退了。我想說法律有規定說我報完名沒上課錢就不能退了嗎?因為我是剛交完費,還沒開課,而且我事先也說明我的情況了,所以我要求全額退還我的學費5892元。因為溝通都是通過電話溝通的,我繳費他們只給了我學生證,也沒有給我任何別的憑據。我沒有證據,但是我有轉賬記錄,他們是讓我轉的支付寶,我有證人,就是陪我去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