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10日19:26和19:40購買了兩單10月22日到25日從上海到三亞的往返機票,每單兩位乘機人,當時勾選購買的去程機票都是超值頭等艙,兩單總價一致都是4940。結果出發前一天10月21日在線值機,發現后面一單的兩個乘客變成了經濟艙。遂晚上19:00左右致電95530,客服告知確實為經濟艙,需要我提供當時勾選艙位的截屏證明當時選擇的是超值頭等艙。試想一下誰會在一邊購買機票一邊截圖?客服說不提供的話就默認是自己選擇的經濟艙。我轉投訴,投訴部門工號711129客服只負責登記情況上報,具體解決方案需要兩個工作日等回復。然而隔天上午我就要搭乘飛機,直到值機都沒有給我回復,因為后續三亞的行程無法更改,所以最后乘坐了經濟艙,無法等待回復。柜臺也無法更改,說是出票問題。系統問題卻要客戶買單?現要求東航賠償票價,手機填寫訴求只能選擇換貨,我要求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