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質量監督抽查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對國內生產、銷售的產品質量實行監督檢查的一種主要方式。這項工作的主要內容是,通過委托具有法定資質的檢驗機構,以現行產品標準為依據,有計劃地組織對國內生產、銷售的產品進行隨機抽樣、檢驗,發布抽查結果,依法責令企業整改復查、實施行政處罰等措施。重點監管的產品主要包括可能危及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產品,影響國計民生的重要工業產品以及消費者、有關組織反映有質量問題的產品。
(1)關于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制度
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制度自1985年開始施行。多年的監督抽查實踐證明,這項制度是市場經濟體制下政府質量管理工作一項基礎性制度安排。
1)實行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的作用
①發現并依法查處違法違規的質量問題,從而規范企業產品質量行為,營造依法有序的市場環境;
②解決生產者和消費者之間的產品質量信息不對稱問題,向社會傳遞產品質量信息,便于社會公眾了解,合理選擇和消費;
③掌握產品質量總體情況,為相關部門制定管理政策措施提供參考。
2)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制度的保障措施
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工作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則,建立健全多項保障措施確保抽查工作順利實施。
①有法規制度保障。制定了《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管理辦法》,對工作程序各項環節都做了嚴格的規定;制定并公告產品監督抽查實施技術規范,對各種產品的抽樣、檢驗、判定、異議復檢等各個環節統一、明確,讓社會周知,讓檢驗機構和被抽查企業共知,這既保證了抽查時操作程序清晰,又起到了監督制約的作用。
②有檢驗能力保障。委托的檢驗機構是具備法定資質的質檢中心或質檢院所,具備承擔監督抽查工作的能力,檢驗水平較高,從而保證檢驗結果權威、準確。
③有工作措施保障。成立監督抽查技術評審組,對抽查方案、抽查實施規范、抽查結果上報材料等進行獨立評審,確保監督抽查制度科學、公正;抽樣工作隨機從企業成品中抽取樣品,確認并簽署正式的抽樣文書,抽取的樣品加貼防拆封的、雙方簽字確認的封條;通常的大宗產品,抽查同一種產品同時委托多家檢驗機構共同承擔,避免單一機構壟斷檢驗。這些措施有力的保證了抽檢的公正性。
④有救濟措施保障。在整個國家監督抽查過程中,充分考慮被抽查企業的合法權利,暢通企業異議申訴渠道。《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管理辦法》明確規定,被抽查企業對檢驗結果有異議的,可以自收到檢驗結果之日起15日內提出異議書及復檢申請;符合復檢規定的,對留存的樣品或備用樣品進行復檢,以復檢結果為最終結論。這一規定既保障了企業解釋和申訴的權利,又能保證了最終監督抽查結果準確無誤。
(2)關于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的組織實施
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實施26年來,始終緊扣經濟發展需要,圍繞保障和改善民生、發展現代產業體系、改造提升制造業、發展循環經濟和環保產業、強農惠農等重大戰略部署,以及節能減排、婦女兒童權益保障等政策措施要求,加強對國內生產的日用消費品、建筑裝修材料、工業及農業生產資料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目前,國家監督抽查重點產品約300種,重點涉及與人們日常生活和國民經濟發展緊密相關、量大面廣的產品,以往監督抽查合格率水平較低的,或者有關方面反映有一些突出問題的產品。抽查產品主要包括家電、紡織服裝、日用器具、家裝建材,以及化肥、農藥等農資產品,鋼筋、水泥、通用電機等量大面廣的工業生產資料。
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工作的一般程序,大致包括抽查計劃的確定、抽樣、檢驗、異議處理、抽查結果的處理等環節。
抽查計劃的確定,指組織監督抽查的部門確定監督抽查產品的品種及具體布置相關工作的過程,包括抽查計劃的確定、抽查方案的審定、抽查任務的布置等。
抽樣,指符合《產品質量法》規定的具備資質的產品質量檢驗機構或者地方質監部門,到生產企業或流通領域抽取相關樣品的過程。
檢驗,指產品質量檢驗機構對抽取的樣品,依據有關標準和相關規定進行檢驗并予以合格與否判定的過程。
異議處理,指組織監督抽查的部門或者受其委托的下級質監部門、檢驗機構,對被檢企業提出的針對檢驗結果的不同意見進行答復或復檢等進行處理的過程
抽查結果的處理,也稱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后處理,指產品質量監督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相關抽查結果進行處理的過程。后處理工作通常包括通報、公告、責令整改、復查、依法處罰、召開產品質量分析會等多種方式。
(3)關于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基本情況
從2007年至2011年國家監督抽查情況看,產品抽查合格率分別為81.0%,84.5%,87.7%,87.6%和87.5%,整體上呈現出上升態勢。從企業生產規模來看,抽查的大、中、小型企業比例基本為1:2:7,2011年國家監督抽查產品抽查合格率分別為95.4%,91.4%和84.7%,與2009年、2010年相比基本持平,說明占產業主導的大、中型生產企業產品質量較為穩定,小型生產企業數量龐大而產品質量整體水平偏低。
從5年產品抽查合格率變化情況看,一方面反映出,近年來國家實施產品質量綜合治理以及產業自身進步發展的成效明顯;另一方面也反映出,目前存在著一些影響產品質量總體水平的因素,如不同產品產業質量水平均衡,小規模企業產品質量水平相對滯后,一些量大面廣的工業品、農資品質量水平偏低且提高緩慢。同時,從產品質量總體水平要持續提升的根源而言,還要依賴于產業基礎支撐能力和綜合保障體系持續的升級,才能為持續提高產品質量提供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