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王文利 莫言 劉鵬波)為進一步強化社會監督,加強食品安全風險管理,山東煙臺食安辦等16個單位聯合出臺了《煙臺市食品安全舉報獎勵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
《辦法》規定了檢舉受獎類別,包括使用違禁藥物或者其他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物質的;使用非食用物質和原料生產食品的,違法制售、使用食品非法添加物或者使用回收食品作為原料生產食品的;收購、加工、銷售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動物肉類及其制品,或者向畜禽及畜禽產品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質的;加工銷售未經檢疫或者檢疫不合格肉類,未經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肉類制品的;生產、經營變質、過期、混有異物、摻假摻雜偽劣食品的;仿冒他人注冊商標生產經營食品、偽造食品產地或者冒用他人廠名、廠址,偽造或者冒用食品生產許可標志或者其他產品標志生產經營食品的;違法生產加工、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食品的,或者違反法律法規及食品安全標準規定超范圍、超劑量使用食品添加劑的;未經許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的;其他涉及食用農產品、食品和食品相關產品安全的違法犯罪行為等。
《辦法》明確了舉報受理責任,農、漁、牧部門受理種養環節,質監部門受理生產加工環節,工商部門受理流通環節,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受理餐飲服務環節,商務部門受理生豬屠宰環節,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受理食品進出口環節,公安部門受理涉嫌食品安全犯罪行為舉報。
《中國質量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