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18年8月10日,在淘寶購買索尼pha-2a耳機放大器,賣家聲稱全新大陸行貨,但收到后,發(fā)現(xiàn)包裝和行貨完全不一樣,盒子開口處被封條貼住,外面還包有塑封,行貨完全不是這種包裝,聯(lián)系賣家退貨,賣家以質(zhì)量沒問題為由,說不承擔退貨的運費,之后向淘寶多次投訴,并提供多張實物照片和雙方聊天記錄,均被駁回,淘寶這種行為明顯是縱容騙子賣假貨,賣二手貨,損失還要由消費者承擔,本人要求退還退貨的18元順豐快遞費,并要淘寶賠償200元彌補本人浪費的時間和人力。 淘寶這種行徑嚴重觸犯了消費者權(quán)益,不以事實做依據(jù),對交易雙方?jīng)]有正確的判決,故本人來315進行維權(quá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