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聚焦民生領域群眾反映強烈、社會輿論關注的突出問題,重拳出擊,嚴厲打擊生產經營有毒有害食品、農獸藥殘留超標食品和“山寨”酒水飲料行為,依法嚴查劣質鋼筋、線纜、兒童玩具和翻新“黑氣瓶”,大力整治“神醫”“神藥”等虛假醫療廣告和中介機構亂收費現象,查辦了一批與群眾緊密相關、性質惡劣的違法案件。現將部分典型案件公布如下:
一.江蘇省無錫市市場監管局查處王某、黃某某經營未經檢驗檢疫進口凍品系列案
2021年6月17日,江蘇省無錫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王某、黃某某經營未經檢驗檢疫進口肉類的違法行為作出沒收涉案進口肉類188.2噸,罰款365.6萬元的行政處罰。
2020年12月23日,無錫市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在進口冷鏈食品執法檢查中,發現一箱未在我國“進口肉類境外生產企業注冊名單”內的國外企業生產的鵝掌。執法人員核實確認上述進口鵝掌供貨企業信息后,從支付寶轉賬記錄、微信朋友圈信息、物流運輸單據等細節入手,多維度查訪涉案凍品供貨渠道,在流通銷售、倉存儲運環節連續查獲王某、黃某某經營無法提供檢驗檢疫合格證明的進口冷凍肉類食品188.2噸,貨值181.9萬元。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八項的規定,無錫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目前,我國嚴格落實進口冷鏈食品疫情防控責任要求,沒有檢疫合格證明、核酸檢測合格證明、消毒證明、追溯信息的進口肉類不得上市銷售,并且為了防范食品安全風險和疫情傳播風險,要求進口肉類使用專用通道進貨、專區存放、專區售賣,禁止與其他食品混放貯存和銷售。食品經營者應當依法依規全面履行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對采購、經營的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負責,嚴格履行食品安全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責任義務,禁止采購、經營法律法規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和食用農產品,防止問題肉品流向餐桌。
二.福建省廈門市同安區市場監管局查處廈門兜好麥食品有限公司使用非食用物質生產酵素果凍案
2021年9月,福建省廈門市同安區市場監管局擬對廈門兜好麥食品有限公司使用非食用物質生產食品等違法行為作出沒收違法生產的10.2萬條果凍產品、配料及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內包膜,罰款53.6萬元的行政處罰。
2020年10月21日,同安區市場監管局根據舉報線索,對廈門兜好麥食品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發現該公司員工正在生產虛假標注生產日期、廠名、廠址的果凍。經第三方檢驗機構對該公司使用的原料和3款果凍產品進行檢驗,均檢出高濃度的番瀉苷A、番瀉苷B成分。經查,該公司使用非食用物質番瀉苷A、番瀉苷B生產清源果酵素養顏果凍95000條、每日既白復合酵素果凍5000條、顏如雅酵素果凍2000條,上述3款果凍貨值共計人民幣10200元。因該產品尚未出廠銷售,廈門兜好麥食品有限公司無違法所得。同時,執法人員還發現該企業存在冒用其他企業名義生產、標注虛假生產日期、侵犯商標注冊專用權等違法行為。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七十一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規定,廈門市同安區市場監管局擬對其作出行政處罰。
番瀉苷A、番瀉苷B是中藥番瀉葉(《中國藥典》2020版收錄中藥飲片部分)中具有導瀉藥理作用的主要成分,在食品中加入番瀉苷容易使消費者產生藥物依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生產經營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藥品。使用藥品等非食用物質生產食品一直是市場監管部門持續嚴厲打擊的違法行為之一。此類違法行為有隱蔽性增強、非法添加物質不斷翻新的趨勢,市場監管部門將繼續加大打擊力度,對食品中非法添加藥品和非食用物質的行為嚴懲重處,嚴處違法犯罪分子。
三.湖南省株洲市市場監管局查處高某某等人跨省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2021年3月5日,湖南省株洲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對高某某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進行查處,現場查扣全套生產設備和“極品偉哥”素片、包衣片等原料共794.75公斤,涉案貨值逾2000萬元。因高某某行為涉嫌構成犯罪,案件已移送公安機關。
2020年8月,株洲市市場監管局接到舉報線索,稱名為“魚水之歡”的用戶在微信上銷售名為“極品偉哥”的產品,懷疑其存在安全問題。執法人員立即對涉案產品展開調查并進行檢驗,檢驗結果顯示產品中含有非食品原料西地那非。株洲市市場監管局隨即與株洲市公安局成立了聯合專案組,專案組先后在株洲市內抓獲犯罪嫌疑人高某某等5人,并現場扣押“極品偉哥”3500粒。經查,高某某等從張某手上以0.4元~5元不等的價格購買“極品偉哥”約4000粒,然后以發卡片、微信聊天的方式進行宣傳,以58元至88元每粒的價格進行銷售。截至案發,高某某等人共計銷售“極品偉哥”100余粒,獲利5000余元。2021年3月5日,在確認上游供貨商張某的身份信息后,聯合專案組在河南省孟津縣開展收網行動,現場查獲全套生產設備以及“極品偉哥”素片45.25公斤、包衣片72.55公斤,西地那非原料34.95公斤,其他輔料642公斤。另查明,該窩點累計生產“極品偉哥”逾200萬粒,貨值約1.5億元。目前,涉案嫌疑人均已被抓捕歸案,株洲市天元區檢察院已對高某某等6名涉案人員涉嫌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提起公訴。
西地那非是處方藥“枸櫞酸西地那非片”主要成分,用于治療男性性功能障礙。那非類物質是在宣稱“壯陽”功能類食品中常見的非法添加的化學物質。在嚴厲打擊食品安全違法犯罪的案件中,涉及到宣稱具有壯陽功能的食品,通常涉嫌非法添加那非類物質,建議消費者一旦發現此類食品應及時向市場監管部門舉報。
四.廣東省深圳市市場監管局南山監管局查處益康元(深圳)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經營標簽不符合規定的食品案
2021年8月30日,深圳市市場監管局南山監管局依法對益康元(深圳)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經營標簽不符合規定的食品(固體飲料)、未建立食品銷售記錄制度、未保存相關銷售憑證的違法行為,作出警告、罰沒1452.57萬元的行政處罰;落實“處罰到人”要求,責令企業第一責任人鄧某某立即改正違法行為,并對其作出罰款284.62萬元的行政處罰。
2020年,市場監管總局在調查處理某食品安全事件過程中,發現益康元(深圳)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倍氨敏蛋白固體飲料的生產商天津德恒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特益膳”系列產品3萬余罐,立即要求廣東省市場監管部門進行徹查。深圳市市場監管局南山監管局認真落實總局要求,通過開展現場調查、請天津市市場監管部門協查等方式,初步確定了當事人經營標簽不符合規定固體飲料的違法事實及違法產品的貨值金額。鑒于涉案金額巨大,2021年3月5日,該局組織召開了公開聽證會,就標簽不合格的認定以及涉案產品數量的確認等問題充分聽取當事人意見。在充分論證和調查后,最終查明當事人10款產品(共計24864罐)標簽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GB7718-2011)有關規定,均存在利用產品名稱、圖形、文字、色差、字體、字號等多個信息點重復指向特殊醫學用途食品、誤導消費者的違法情形,并且未建立食品銷售記錄制度,未保存相關銷售憑證、單據、賬簿、報表等。當事人經營標簽不符合規定的食品(固體飲料)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條第三款、第七十一條第一款規定;當事人未如實記錄并保存相關銷售憑證、單據、賬簿、報表等資料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條第四款規定,深圳市市場監管局南山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我國對嬰幼兒配方食品實行嚴格監督管理。在我國上市的嬰幼兒配方食品的原料、食品添加劑、產品配方以及標簽等事項都應當在市場監管部門備案。任何生產銷售假冒嬰幼兒配方食品的違法行為都必須嚴厲打擊。在本案中,市場監管部門落實“四個最嚴”要求,依法對當事人及其負責人“用普通固體飲料冒充特殊醫學用途嬰兒配方食品”的違法行為進行了嚴厲處罰,保障了消費者合法權益。
五.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吐魯番市市場監管局查處吐魯番利弘金屬制品有限公司生產國家明令淘汰的產品案
2021年9月1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吐魯番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對吐魯番利弘金屬制品有限公司生產國家明令淘汰產品的違法行為,作出罰沒199.21萬元、沒收違法生產的螺紋鋼286.168噸、吊銷營業執照的行政處罰。
2021年6月1日,根據舉報線索,吐魯番市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吐魯番利弘金屬制品有限公司經營場所進行現場檢查,發現該公司利用軋鋼機生產線生產加工螺紋鋼,同時現場無法提供螺紋鋼出廠檢驗報告。執法人員依法對該公司生產的尚未銷售的218捆多螺紋鋼實施查封行政強制措施。經查,2020年4月24日,該公司購入軋鋼機生產線。2021年1月29日,該公司又與某石油勘探開發有限公司簽訂報廢抽油桿處置合同,結算單價為2629元/噸。截至執法人員檢查時,該公司已向石油勘探開發有限公司支付540萬元,收購廢舊抽油桿2000.26噸,另有從其他地方零星收購廢舊抽油桿約300噸。該公司以廢舊抽油桿為原料,通過自行購買的軋鋼機生產線,將廢舊抽油桿進行裁剪、經中頻感應爐高溫加熱、拉伸、軋鋼、冷卻等環節生產圓鋼及螺紋鋼。生產過程中未配備技術檢驗人員,也未對生產的成品進行化學成分檢驗,直接出廠銷售。其利用上述工藝生產的圓鋼及螺紋鋼屬國家明令淘汰的“地條鋼”范疇。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二十九條規定,吐魯番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鋼筋是直接關乎工程結構安全的主要建筑材料。本案查處的“地條鋼”是以廢鋼鐵為原料制造而成的建筑材料,非常容易脆斷,影響工程質量,危害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國家三令五申,嚴禁制售“地條鋼”。本案的查處,有力打擊了生產“地條鋼”的違法行為,對防止“地條鋼”等國家明令淘汰的產品流向市場起到了積極作用。
六.安徽省滁州市定遠縣市場監管局查處孫勤香郵政農資加盟店及李某某等人生產銷售劣質肥料案
2021年5月,安徽省滁州市定遠縣市場監管局依法查處定遠縣蔣集鎮孫勤香郵政農資加盟店及李某某等人生產銷售劣質肥料的違法行為。因該案涉嫌構成犯罪,5月17日,定遠縣市場監管局將案件線索通報并移交公安機關。經偵查,公安機關已對相關責任人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2021年5月15日,定遠縣市場監管局根據群眾舉報,對孫勤香郵政農資加盟店涉嫌銷售劣質肥料的違法行為進行現場核查。經初步排查,發現該案涉及面廣鏈長、社會危害較大,定遠縣市場監管局與當地公安機關成立聯合調查組作進一步調查。5月18日,聯合調查組在現場依法對被舉報的凈含量50kg佳辛牌復混肥料(N-P2O5-K2O 16-16-16)和凈含量25kg佳辛牌顆粒氮肥(氮≥25%,鈣、鎂、鋅≥1.5%)進行檢查。經檢測,以上兩種產品養分含量均不合格。聯合調查組依法對該農資加盟店現場銷售的外包裝標注“安徽省臨泉縣佳辛有機肥料廠”生產的86袋凈含量50kg佳辛牌復混肥料和125袋凈含量25kg佳辛牌顆粒氮肥予以查封。
為徹底斬斷制假售假利益鏈條,定遠縣市場監管局配合公安機關循線追蹤,在源頭生產廠房現場控制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生產工人和前來拉貨的貨車司機等涉案人員12人,扣押劣質肥料成品、半成品原料100余噸,劣質肥料外包裝袋3萬余條。經檢測,上述肥料均為嚴重不合格的劣質肥料。經查,犯罪嫌疑人李某、李某某、高某某受利益驅使,由李某出資在臨泉縣白廟鎮普營村租賃、建設肥料廠房,購買肥料生產設備,并以李某某名義注冊臨泉縣白廟鎮佳辛有機肥料廠。2021年1月至今,該廠每小時產量達3噸,生產的大量劣質肥料被銷往安徽、河南、山東、湖北等地,涉案金額約1400余萬元,非法獲利數百萬元。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三十二條、三十九條規定,情節嚴重,性質惡劣,定遠縣公安機關已對李某某等7人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肥料是農業生產的重要物資,其質量關系到農民增收、農業發展、鄉村振興。市場監管部門開展民生領域案件查辦“鐵拳”行動,結合地方經濟發展實際,與化肥領域“提質量、保供應、穩價格”行動相互結合,充分展示為群眾辦實事的態度和決心。在案件辦理過程中,市場監管部門與公安機關建立銜接機制,密切協調聯動,循線深挖,成功端掉了制售劣質肥料窩點。本案的深入查辦維護了涉農群體合法權益,對不法分子產生巨大震懾。
七.浙江省寧波市市場監管局查處寧波豪港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未取得充裝許可充裝超期氣瓶案
2021年5月17日,浙江省寧波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對寧波豪港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未取得充裝許可從事氣瓶充裝的違法行為作出沒收違法充裝的氣瓶5只,罰沒10.75萬元的行政處罰。
2020年10月21日,寧波市市場監管局根據線索對寧波豪港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進行執法檢查,現場發現該公司涉嫌未經許可擅自從事氣瓶充裝活動和充裝不符合安全技術規范要求的氣瓶。經查,2017年7月當事人分兩次在余姚市某加工廠內加裝了5只氣瓶。自2017年7月至2020年6月,當事人在未取得氣瓶充裝許可的情況下,利用租用的槽罐車對上述氣瓶充裝液化天然氣累計88.63噸,貨值42.42萬元,違法所得7468.74元。上述氣瓶在使用期間均未按照規定進行定期檢驗,屬于超期未檢的氣瓶。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法》第四十九條的規定,寧波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氣瓶作為對人身和財產安全有較大危險性的特種設備,其充裝和管理都有著嚴格的規定,需要取得充裝許可,并對氣瓶定期檢驗合格后才能進行充裝。對未經檢驗合格的氣瓶違法充裝,不僅不符合安全技術規范要求,更會給用戶生命財產安全帶來極大風險隱患,必須堅決予以嚴厲查處。
八.山西省晉城市市場監管局查處郭某某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白酒案
2021年3月15日,山西省晉城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對郭某某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白酒行為進行查處,現場查扣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白酒777箱。因郭某某行為涉嫌構成犯罪,案件已移送公安機關。
2021年3月11日,晉城市市場監管局接到舉報,稱在晉城市澤州縣王臺附近一偏僻倉庫存放大量假冒汾酒。晉城市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經過三天四夜蹲守,于3月14日晚發現前來送貨的當事人,隨后對倉庫開展執法檢查,現場查扣系列汾酒24個品種777箱。經查,當事人購買散酒和包裝物,根據酒精度數分裝制成成品后用于銷售。經鑒定,上述白酒系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產品,貨值126萬元。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的規定,侵犯了山西杏花村汾酒廠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冊商標專用權。因郭某某生產銷售假酒行為涉嫌構成犯罪,晉城市市場監管局已將本案移送公安機關。
本案中,當事人從不同地方購進原料和包裝物,將生產假冒白酒的“小作坊”設在偏僻農村,獨門獨院進行制作,使用低端散酒分裝售賣,僅憑外觀難以與正品白酒鑒別區分,隱蔽性很強。市場監管部門鼓勵消費者投訴舉報違法行為,發揮社會監督作用。
九.浙江省麗水市青田縣市場監管局查處青田家里福進出口貿易有限公司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火腿案
2021年5月17日,浙江省麗水市青田縣市場監管局依法對青田家里福進出口貿易有限公司假冒注冊商標、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違法行為作出罰款61.05萬元的行政處罰。
2020年12月8日,青田縣市場監管局在對某涉嫌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火腿案進行調查時,按進貨渠道溯源確定其供應商為青田家里福進出口貿易有限公司,執法人員依法對當事人進行立案調查。經查,2019年至2020年間,當事人陸續從西班牙購進火腿2491只,在其經營場所中進行銷售。購進時,當事人要求西班牙經銷商一并提供相關圖形標識包裝盒,與火腿分開報關。報關放行后,當事人擅自在其從西班牙購進的300只火腿上使用“JAMON CAPA NEGRA”“CONSORCIO DE JABUGO”等字樣和“”圖形標志的標簽標識、包裝盒,并按每只1850元的價格對外銷售。截至案發,違法經營額共計55.5萬元。另查明,當事人在銷售的火腿標簽和包裝盒上標注的“
”圖形標志未經注冊,且擅自備注“
”標志,同時,在“
”圖形標志中突出使用的“JAMON CAPA NEGRA”字樣,與哈武戈集團有限公司通過馬德里注冊的第G994069號“CAPA NEGRA”注冊商標近似。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九條、第五十七條的規定,青田縣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本案是一起涉外商標侵權案件,當事人通過將火腿、標識包裝分開報關的方式逃避海關監管,在境內進行組合包裝,不僅侵犯了注冊商標專用權,而且假冒注冊商標。市場監管部門追蹤溯源,深挖案件線索,嚴查違法行為,展現我國加強知識產權保護的負責任大國形象。
十.甘肅省蘭州市七里河區市場監管局依法查處甘肅卓遠堂互聯網醫院有限公司發布虛假廣告案
2021年5月11日,甘肅省蘭州市七里河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甘肅卓遠堂互聯網醫院有限公司發布虛假廣告的違法行為作出罰款80萬元的行政處罰。
2021年3月17日,七里河區市場監管局根據舉報線索,對甘肅卓遠堂互聯網醫院有限公司美林郡中醫診所(以下簡稱“美林郡中醫診所”)進行現場檢查,發現大量的《產品介紹—寧耳組方》《產品介紹—活肺組方》產品廣告宣傳資料,該資料中印有“古方古法采藥炮制”等字樣。經查,該公司在“中華網”健康欄目中發布的“蘭州卓遠堂中醫館——線上診療先驅”一文中宣傳“年就診量十萬余”;在“蘭州熱線”資訊欄目發布的“蘭州首家開通線上問診互聯網醫院——卓遠堂中醫院”一 文中宣傳“特約全國中醫藥院士、國醫大師以及省內外優秀中醫專家坐診”等內容。同時,該公司客服人員以網絡咨詢方式向患者宣傳“保證永不復發;我們使用的是200多年的秘方調理”“在我們這里看診治愈的十幾萬患者里,很少有復發的”“平均治愈率在95%以上”“保證永不復發;有著十幾萬的康復案例”等內容。該公司的廣告宣傳與事實不符,嚴重誤導社會公眾。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十六條、第二十八條有關規定,屬于發布虛假廣告的違法行為。七里河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不法經營者發布涉及中醫藥的虛假違法廣告,誤導社會公眾健康觀念,影響中醫藥事業有序發展,危害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市場監管部門將嚴厲打擊涉及中醫藥的“神醫神藥”虛假違法廣告,有效凈化中醫藥廣告市場。